首页 > 中级职称 > 2021年十堰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
2021
07-19

2021年十堰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

2021年十堰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

2021年十堰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-十堰市职改办发布。为了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,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

一、十堰市初中级职称评审-参评单位范围和人员对象

在十堰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,依法经营纳税,及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,符合十堰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此次专项评审。
企业推荐参加专项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,必须与单位有劳动合同、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
6个月以上。

二、十堰市初中级职称评审-专项评审申报条件

1.中级职称-工程师职称申报

(1)理工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;

(2)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;

(3)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;

(4)理工类专业中专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;

(5)非理工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非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,且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;

(6)非理工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(2)—(4)相应年限,且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;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申报专业工作6年以上,大专毕业从事申报专业工作8年以上,中专毕业从事申报专业工作13年以上。

2.初级职称-工程师职称申报

(1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;
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;

(3)中专毕业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。

三、十堰市初中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

1.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。

2.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,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,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,两者享有同等效力,不再进行重复评价。(二级建造师、一级建造师、造价工程师、监理工程师)

四、十堰市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程序

1.单位提交申请表

参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申报工作,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地向当地职改办提交《十堰市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请表》《申报企业诚信承诺书》《十堰市非公单位职称专项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》等材料(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材料),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。

2.评审组织安排

评审工作以专业知识测试考核、专业能力面试答辩和申报材料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,重点考核评价专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、实际工作能力,以及本专业岗位业绩。

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且在三年有效期内的,可以免于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考核。

五、十堰市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有关要求

(一)单位提供有关材料:

1.十堰市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请表(附件1)。

2.单位注册登记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.《企业申报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2)。

4.《单位申报职工参保缴费信息表》

5.《十堰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花名册》(附件5)。

(二)需要装订的个人申报材料:

1.《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

2.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查询复印件;

3.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;

4.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;

5.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反映工作业绩的材料;

6.劳动合同复印件和《申报人员参加职工社保缴费信息表》。

2021年十堰市工程技术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更多问题留言。

附件:1.十堰市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请表

2.非公单位诚信承诺书

3.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

4.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专业名称

5.十堰市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花名册


 

 





本文》有 0 条评论

留下一个回复